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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很清,6月18日,我们从福利院出来,坐在回家的车上。

像我?好吧,我于是没再问,只是笑着撇开眼心想,这就是爱屋及乌嘛?沈周还真是幼稚。

就是像你。他答……

偶尔通话,也不过三言两语,没有太多可以体己。所以我觉得养个孩子也不差,至少温暖、热闹而快活,注视他或她长大成人,立业立家,朝夕相与,互相照应。

三十年,这孩子竟然陪着我们三十年。

我问为什么,又讨来两个字,眼缘。

我那时黔驴技穷,甚至给他写过信解释这件事,信纸还是趴在地板上从门缝里递进去的。

他没多话,只简单抛出两个字,嗯,行。

的老人家学学,沾枕即着,食之有味,才能叫我安心。明早我是一定要说念州的,必须尽快领他爸回去。

他答应了。

改一个?我提议。

所幸我们的担心都未成真,母亲很喜欢念州,并不在意他那双车祸下残疾的脚。

最为激烈时,我们没少开「家庭会议」,有时一天就能辩上三五次。

说起领养,沈周最开始是坚决反对的,他觉得没必要。

真话都不好听,沈周一直忌讳我言死,言生,哪怕它是人知常理。

他刚领回家时不过一米三,还是个小小少年,扑闪着一双大眼。

年岁日长,亲朋也凋零。况且他是小儿子,父母都故去。

什么意思?我说……

我放心不下他。

不要,他斩钉截铁道,就这样,不改,一个字都不改,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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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他拒绝道,给老人听了会不高兴。

我说,我只想日后能有个人将我们葬在一起。

我觉得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她一直对孩子怜爱有加。念州很争气,纵然在

虽说有姐姐姐夫,但是「三年不上门,当亲也不亲」,过去二十年,双方都长居国外,少有联系。

那有什么?我答……

一个月后,收养手续终于慢慢办妥,我们正式将孩子接回家,一周后取名念州。他执意要他同我姓。

沈念州,他说,你不觉得奇怪吗?小孩怎和我的名字大差不差?

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实话,诚不欺也。都是知天命的人啦,竟还能如此孩子气,脾气上来就摔门出去,然后冷战,不说话不理人,整日拉着个脸。

白驹过隙,无非一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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