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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们最幸福的一段时光。许多情侣都有磨合期,但他们没有,仿佛生来就是天生一对。

履历让他很快脱颖而出,成为首屈一指的佼佼者,金融界新贵。

直到陆辰星出现,林小深手臂被废,所有之前欠下的风雨都在此时降临。

里面列举了数百种假式同性恋,认为那不是爱情,是兄弟情。

聚会上,有人说他来路不正靠脸上位,林小深直接拎着搬砖追了那人十条街,一群人都拉不住。

听到这里,季如风终于微微动了下面部表情,抬眸:“所以五年前他在被约克郡订婚,就挂了我的名字报复我?”

季如风低头剥虾:“继续。”

吴顺于是把话题接了回去:“反应过来自己又被甩了,顾铭朗肯定是生气的,偏偏弗兰克还在,他早就气的失去了理智。”

婚礼上,林小深的耳光没有让他愤怒,他愤怒的是他身边的人,是弗兰克。

还要回来跟他炫耀:“老公,我帮你把他砸瘸了,惯的他!我让他好好体会下什么叫深沉的爱!”

薄荷糖吃完后,他就开始耍无赖:“我的糖,你还我。”

只是那时候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这样的小丑。

然而时机不对。

只能还一个薄荷糖的吻。

说到这里,吴顺有些感慨道:“他其实是个情绪很稳的人,城府深,性子淡,很多次股东大会一群人声讨他一个,他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高高在上地就像在马戏团看一群跳梁小丑。”

想起林小深说不喜欢猫,老是抓他,顾铭朗就买了条小金毛,天天牵着去那人的必经之路溜。

“他的生气方式如此幼稚,幼稚的不像他,找不到林小深,就把狗拿去送人。”

但是又很乖很乖,乖到只需要陪他吃顿晚饭,就会眨着眼睛甜甜地喊他老公。

吴顺叹了口气:“但囚禁你的不是他,他就是想出口恶气。老实说,你看着人模狗样其实比谁都狗,就这顾铭朗还能捧你七年,我觉得他对你们两兄弟也是真不错了。”

吴顺想起来至今都还觉得无奈又好笑:“其实我当时都猜到他会什么时候接回去了,最多不超过八小时,可能上着班都在说服自己去把狗要回来,而说服自己的理由很简单__林小深回来后会生气。”

但醒来后,少年走的格外无情。

第169章一条疯狗

他真的很好哄,一支草莓冰激凌就能收买。

顾铭朗看着医院寄来的账单,上面一长串的数字,莞尔:“这爱意,挺贵。”

终于有一天,他在遛狗途中,将流落街头的某个小可怜捡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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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乖了。

某次讲座之后,他交换到了自己想要的邮箱号。

默契得像一对老夫老妻,却又热恋得如胶似漆。

顾铭朗想起了陆秋辞的那位老师,那个伟大的天才,他觉得他会是唯一有办法的人。

一个爱闹,一个惯着。

他对自己张牙舞爪,还喜欢使小性子,将房间弄的乱七八糟,穿他的衬衫糟蹋他的红酒,不肯起床还爱乱发脾气。

后来,小可怜爬上了他的床,成了他名正言顺的爱人。

顾铭朗发过去一周后,弗兰克就跟林小深分手了。

那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重重地落在了他的肩头。

不过好在他养得起。

季如风逃婚了。

几天后,他在酒吧处心积虑地邂逅了醉酒的林小深,将他从警察局捞了回去。

当晚,在回答完那人请教的学术问题后,他发过去了一份整理好的社会性调查报告一一《论当代大学生对同性取向认识的错误示范》

他回到了阔别许久的顾家。

有时候坐那儿生闷气,叫一声,就会像条小尾巴似的黏过去,然后往他嘴里塞颗薄荷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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