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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脚都分不清楚的年轻绅士,我也赞同。我一定可以把一位绅士照顾得很好的。”他大笑。“虽然照这件衣服看起来,我或许更适合当个贴身女仆,不过没有人会雇用我的。”
他笑着。“再说,魔力并不会就此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他用指背轻抚着她的脸颊。“正好相反。我希望我们一起拥有这个夜晚,一个神奇而特别的夜晚。你有鞋子吗?”他问。
“它最值钱,云妮。”
“不。”她惊吓地说道。
“怎么了?”他说道。“怎么了?别这样。”他握住她的肩头。“不,”他责备道。“我要你收下这件衣服,我很乐意把它送给你。你不喜欢吗?”
然而他是如此地了解她。说道:“云妮,别再犹豫了。我不能什么都要,可是这样也不错啊,一个穷人比富人更了解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我当然爱那条狗,可是我更爱你;我想要一个有热水可用、有书可看,还有足够的钱可以让我的弟妹们有个好的开始的生活。即使你已经有礼服了,我还是会把那些东西卖掉。但是既然你没有,而我要去的地方应该可以赚更多钱,那么送样礼物给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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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克有颗高贵的心,他的内在比一位真正的绅士要好上许多;他一直是如此。一种慑人的事实冲击着她:没有了他,生命将不再相同——因为将无比贫乏。
云妮朝衣服皱眉,然后又望着镜子里的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一个他拿狗去换来的夜晚。
“它是我的朋友,绝对是。但是你瞧,那地方在新堡,他们绝不肯让我带狗去的。”他顿了一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弥顿说新堡的那位绅士自己养了狗,而且都是纯种的。他绝不会肯让他的狗儿们和我的混在一起。”他朝她微笑一下.充满男子气概。“我对魔力说了我打算做的事,它说它也不要去。它很喜欢李泽的母狗,简直就爱死它了。它们现在每年都会生一窝小狗。事实上那些小狗一生下来就很抢手,有一大堆人等着要。带走它就太自私了。”
“噢,我喜欢。”她哭着道,想要微笑,结果弄得更糟。她抽着鼻子。“噢,它好漂亮,明克。好漂亮。”可是他,噢。他让她感动不已。然而看着那件衣服,又令她感到害怕。
“但是当贴身男仆对我有好处,也比较安定。况且我又会写字和算数,他们说我可以替绅士们记帐,并且记录他们的约会行程。这工作有份好薪水,而且值得去做。不管怎样,我都不需要狗了,而且那些动物们也得不到需要的运动和照料,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们给卖了。至于魔力——”
“就算他们真的带来了邀请函,那也是假的。公爵从不随便邀请人参加他一年一度的盛事,除非是最古老、最有名望
“没有。”
她哼了一声,终于有点笑意了。明克为了卖狗给她买衣服的事反而安慰着她,多么典型的他啊!纯真而可爱的典型。噢,她是多么爱他。
他又加上一句道:“今晚和我一块儿去。”
他大笑。“那就穿着袜子跳舞好了。”
因为她不愿意多谈,他也不去看那件衣服,只是高兴地笑着——傻瓜——咧嘴笑着扬起了眉毛。“我会带着费弟,如果她撑得住。必要的时候,我会偷偷把她带进我的房间里。”
赖氏兄弟真的是迟到了,如果他们真有打算要来。在等待当儿,云妮把她以前的学生,也就是新任公爵夫人的来信内容告诉了他,然后说出自己的看法。
“它是你的宠物。”
她试着学明克用理智的角度来接受狗被送走了的事实。她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它很漂亮,但却令她流泪。她伸手掩住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