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罗彻斯特杀人日记(2/3)

杀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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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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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尸地点:

我把她变成了粉尘。

我必须指出我对一位女士下了药是一件非常卑劣的事,但是猎物不能逃跑,我也不想毁掉她漂亮的脖子。药效很快,我只和她说了几句话她就丧失了意识。

电锯、绳子、汽油、双管猎枪、一个比较大的桶。

她该死的眼睛看到了一切,多嘴的喜鹊,我难道做错什么了吗?都是她的错!她不该这么仔细的!一袋垃圾而已,一袋垃圾而已!

埃姆里斯的温室。

感想:

该死的家伙,地下室,我在地下室杀了她。

6)3798.9.5.我很抱歉,我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下了药的水、针筒、麻醉剂、剥皮刀、电锯、刻刀

抛尸地点:

我本来能留下她头发,但是有人毁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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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控制我的情绪确实是我不好,但是她该死,这也是她的错。

她本该是成功的开端,但是实在是太可惜了,她不是。她明明有如此美丽的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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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尸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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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击晕了她。我没有打过女人,但是我对她这么做了,可这不是我的错,是她,是她先开始尖叫的,我只能这么做。

5)3793.6.10.不知道到名字的碍事者(Cervus nippon)

我做的太粗鲁了,但还有什么办法呢?我锯掉了她的手脚,我承认我在泄愤,我本来应该更早杀掉她的,干净利落的一刀,问题就解决了。但是我的怒火让我折磨她,天杀的,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克制?

她本来不该出现在那的,什么时候都行,为什么偏偏那个时候出来扔垃圾?

我将她带回了家,在注射麻醉剂后她陷入了深度昏迷。在确定她无法醒来后我割断了她的喉咙。

不过完整的皮肤依然不好刻字,我必须要好好练练,olive,必须要好好写。

我本来是想着将这位女士好好打扮后送她回家的,但是情况突然,我只能草率地将其摧毁到没有人能找到。

习惯。

放干净血后我稍微擦拭了一下她的身体,算是调整一下状态吧。前几次的冲动毁掉了太多东西,导致我这次剥皮有些紧张,但是我做到了,我完成的很好,皮没有破损,脸也很完整。

没有,但是埃姆里斯的花开得不错。

我折磨她,拔掉了她的舌头,折断了她的四肢。但是为什么,olive告诉我,为什么人的意志力能如此坚强,她即使到了这一步还是想逃跑。我看见这坨烂肉爬到地下室的门口,当时我拿着我的双管猎枪,这是件老古董了,但是依然好使。

她的脑袋被打成了一摊,我不得不好好清理。恶心的尸体,我烧掉了她,烧了好几遍,最后把骨灰埋在了埃姆里斯的花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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