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远着呢(1/2)

其实当年还不是正经宣府管家的时候,小丫鬟陆曼城就和宣恕苟合过不止一回。平日里多么小心翼翼把控分寸,夜里床笫间便有多么痴缠忘我天昏地暗。

随后的那几年,陆曼城权力一路扩大,手便越伸越长,到后来连老爷更衣的时候她都要在一旁看着,老爷充其量只是缺个心眼,而她仿佛索性将他看作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孩童。

两个人,一女一男、一地坤一天乾,你未婚我未嫁、同处一室不懂避嫌……是真不懂吗?鬼才信。陆曼城的司马昭之心,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当然也没有人提出过异议就是。同样地,没有人就老爷隔三差五将近十点才慢吞吞晕乎乎上桌用早餐这事发过难。

有陆曼城在,什么都是那么荒唐又合理。毕竟她是个疯子,却又永远能料理好一切。



“老爷,还困吗?”

陆曼城明知故问。她低着头,貌似专心为宣恕系扣子,实则视线一直偷偷往他脖子上落——喉结左侧有三时辰前才印上去的新鲜吮痕。

拜陆曼城昨晚好一番折腾所赐、宣恕现在还有些头脑昏沉,当然多半也是出于习惯,总之男人对她不怎安分的视线熟视无睹。

“嗯……”宣恕糯糯地应,慵懒的、带着鼻音,像猫打哈欠。

宣恕性子是钝,但平日里的气质风度也好歹有一家之主威严在,安安静静半垂眼帘的时候深邃的眼睛隐在镜片后、不怒自威。至少不像眼下,困倦笼罩之下整个人都软绵下来、不堪一击,那眼镜也远远儿地躺在床头柜上不碍她好事。虽然深知宣恕是软是硬都逃不过做她的鱼rou,可她终究还是更喜欢老爷憨态可掬的一面。

她喜欢笨的,也喜欢乖的,无非因为都好欺负。

她缓缓松开了男人领口,手指却还在男人上身游走不停,双手隔着纸一样薄的衬衫罩在了宣恕的胸rou上。

这对nai子。除了宣恕的嘴唇,她最喜欢咬的东西。

前者她暂时不想管;她缓缓弯腰,将鼻尖深埋进后者之间。二十岁分化以来她个子少说拔了小半头、穿高点的鞋跟甚至比宣恕还高上一两寸。有利有弊吧,毕竟四年前第一回蹭男人nai子的时候可不像现在这么费事。

男人生得清瘦,胸口比起其他地坤不甚丰腴,放松状态下却也是分外柔软,比他身上任何一处皮rou都白嫩、散发着他信香清淡的甜,暖融融的,陆曼城如同枕着一块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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