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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慧珍突然放声大笑,尖锐又欢喜。杜富贵说她发病了,忙不迭要拉人离去,慧珍娇嗔地反驳说自己没病,就是高兴。

他这次是真的想要夺走何筝的命。

她的儿媳十二年后做了别人的新娘。

黑长的乱发遮住了杜夏的脸,看不起他的眼神和面色。只能感知到他绝无仅有的狠绝,像何筝曾经执导过的那样掐紧,毫不卸劲,大拇指再往喉结上死死地摁下去,将轻如呜咽的呼救都扼灭在喉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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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何筝之前,他已经满足于拥有的一切,兢兢业业。是何筝偏偏要掺足他自甘庸常的人生,挥舞着肉体的欢愉和精神的思辨,将旧世界的秩序摧毁,土崩瓦解。

当真像个装扮整齐的新娘,戴着这一身玲琅首饰献身给何筝,那些环就是他的嫁妆,他和新郎官天作之合,洞房花烛夜的床上。

好像死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比起漫无尽头又能一望到底的生活,死亡简直就是恩赐,不然只能疯,疯了才可以接受暗无天日的生,百无聊赖的活。

何筝当然没把“彩礼”“嫁妆”之类的用词挂在嘴边,待电话挂断后,再问杜富贵同不同意,应不应允。

然后与爱情有关的一切都骤转极下,变得惊悚可怖。两人的上下关系也翻转,新娘甚至坐在了新郎的身上,双手卡住对方的咽喉,环绕住脖颈的十指收紧,像极了他们约定过的“安全词”,那个从未做出过的叫停手势。

至少有一瞬,他要何筝死。他有了恨。

“没关系。”何筝眯眯笑,坦坦荡荡,“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怕第二次。”

杜富贵无法理解他们俩的逻辑,只觉得毛骨悚然,想要赶紧离开,慧珍被丈夫拉到门口后还不忘回头,咯咯直笑,笑另一个女人,那个十二年前用自己的首饰嫁妆当彩礼、问他们买杜夏当儿媳的女人,她的嫁妆没了,儿子也没了,

在电脑桌下跪着。至于为什么是这个角落,还要从何筝与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说起,他那时候就在这张桌子前肆无忌惮地玩电脑游戏,以至于何筝一度误会,杜夏对他有超越血缘的更深感情。

但何筝并没能建立起新家园。

杜富贵早就丧失了作为父亲的权威和话语,他同不同意,应不应允,都不会动摇何筝和杜浪的决定。

说完又笑,高兴得要死。

于是何筝没有反抗。

可也不是谁都能疯。精神衰弱在二十世纪前都是女人的“特权”。

何筝问慧珍为什么高兴,慧珍也不跟这个好儿媳见外,亲切道:“你眼光真好,上一个把杜夏买走的人,很快就死嘞!”

从此杜富贵可以回到家乡,何筝和杜夏浪迹远方。互不相欠,皆大欢喜。

好在杜夏终于是何筝一个人的了。何筝惯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需要多加分析,杜浪也赞同不能让杜夏知道升学宴的举行。最折中的办法莫过于将时间定在两人出国后,杜浪坚持要把兼职工资全拿出来,再由何筝补全不足的部分。

尽管何筝不断应允他以新生,以欧洲,尚未抵达的远方;尽管何筝身体力行地证明,生而为人也可以割断与生俱来的身份,从此Vi 

杜夏从白布后跌出时还能隔着门听到慧珍的笑。他身上的束缚被何筝解了一大半,还剩下最后一层胶衣,他脖颈上的皮质项圈是环,手腕脚踝处的松紧扣是环,穿透乳尖和性器的,也是环。

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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