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之隔12(2/3)
我就是一个保姆,平时带带孩子做做饭。小两口子都是警察,没什么时间带孩子。
其同事的证词,也反应了案发当天杜武一直在单位和宿舍复习,并无时间作案。
法官大人,照杜武家保姆和其同事作证,夫妻二人情感和睦,杜武在家中和单位均没有任何异常 ,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杜武具备故意杀人的主观动机。
在侦查阶段受到刑讯逼供是真实的客观存在。其伤痕到现在也依稀能看见。请求法院确认杜武所作的有罪供述无效。
孟诹仍是不慌,向法官提出自己请求,法官大人请允许杜武当庭脱衣验证!
赵芬,你在犯人杜武家中担任什么工作?
公诉人反驳到:请问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那些伤痕不是杜武自己弄出来的?
... ...
孟诹一直专注地看着她,给了她莫大的勇气,说话也不在哆哆嗦嗦的。
法官大人,我方想要传唤证人赵芬,杜武家的保姆。
因而我方认为杜武犯故意杀人罪缺乏主观要件,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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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证人出庭
接着孟诹拿出案件的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继续说道:这上面仅仅记载该车离合器踏板上附着有足迹遗留泥土,根本没有刹车踏板及油门踏板上也附着有足迹遗留泥土的记载,这在常识上根本说不过去。试问一个人正常开车,怎么会只踩离合器呢?
另外,在本案的勘验、鉴定中,没有见到证人的签名或盖章,也没有看到犯罪嫌疑人得知鉴定结论的说明,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
终于轮到自己可以为自己申辩了,杜武顿时热泪盈眶,手颤抖着脱下自己的衣服,嘴上说道:法官
挺好的啊。他们夫妻二人虽然工作都忙,但是杜武每周都会回来吃饭,平时住宿舍每天都要给沈香打个电话。沈香死之前也是一样,前一天他们都在家吃了饭还说说笑笑的,没什么不一样!
一位农村妇女站了起来,身上的衣服很是洁净,只是没有见过这么肃穆的场面,布满老茧的手一直抚平着衣摆!
依你看,案发前一段时间,夫妻二人关系如何?
其次,杜武已被关押8个月,公诉机关出示的杜武有罪供述笔录只是多达几十次供述中的三四次,是否在其他笔录中杜武也是作有罪供述?为什么不全部出示?而且有罪供述的记录集中在7月20日左右,有些犯罪事实还自相矛盾。法官大人,这份供述杜武处在何种精神状态中得出?让人不能不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