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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了半天的那段路,方溪两三步就跨过来了。
方溪定时给我送饭,我免费得了一个保姆。齐宽也试过跟着他来看我,被方溪拦在门外。方溪问我想不想见他,我连听到他的名字心里都膈应,方溪懂了,再也没让齐宽跟着来。
习惯了这种感觉后,伤口也没那么痛了,我一跛一跛的来到餐桌旁坐下,桌上放着一杯豆浆,保温盒里装着煎饺。
你看,我这不是很好吗?我向前走,慢得跟乌龟似的,却还扭头向方溪炫耀。
我变得很爱想,想那些杂乱无序没有根迹的东西。我想不明白的时候,就在浏览器上搜索。我以为每个问题都是有标准答案的。
方溪瞧我也能下地乱跑了,问我考虑好和老师见一面了吗?齐老教授看过你的画后,可是很期待见你一面。
脚受伤的这几天,我挺惬意的。每天趴在床上,开春的阳光不很晒,足够温暖,把房间照得暖洋洋的。
我站在地上,先是感觉到袜子里血痂的硬感,再感觉到坚硬的地面,我慢慢找回行走的力气,踩着软拖鞋一步一步向前走。
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也是三分之一个年了。
我来到这座城市不过五六个月,我却已经忘记了很多人,也忘记了许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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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我忍着痛,回头看方溪。他站在床边,皱着眉担心,但又有些信任我的样子,于是我继续向客厅走去。
怕我跌倒。
《破晓》卖出去后,我没收方溪转给我的钱。我的理由是感谢他这段时间一直照顾我。
我嚼着猪肉馅的煎饺,一边喝豆浆,对他点点头。
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答案。其实我想要的答案,是李浅良亲自告诉我,他永远也不会忘记我。
当我看见被挂在墙上的《唯一》,阳光从工作室的天窗打进来,正照在画框中央那朵待放的花苞上,我很感激方溪和我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在我脚上的结痂彻底脱落的那天,我迫不及待穿上鞋离家,跑去方溪的工作室找他。
我说的忘记,当然不是指失忆的忘记,而是对记忆里的那个人再也没有任何感情。就算再见面,我也能止步在知道他是谁,然后不想再有任何牵扯。
他在我旁边坐下,这几天你要吃什么就给我打电话,我会准点给你送餐的。
你安排吧,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一个很没有意义的问题,四个月后,李浅良从集训营回来,他会忘记我吗?如果他忘记我了,我该怎么办?
《唯一》被他挂在工作室正中央的墙上,他说他已经打算当镇宅之宝了,与其给它一个可望不可及的三万高价,不如让它无价地待在这里。
方溪不是那种喜欢拉扯的人,我不收,他也作罢,不强求。
方溪把我昨天画得画带走了,他说如果卖出去,再跟我算钱,他不会白拿我的画。他让给我画再取个名字,我其实画完画的时候就已经起好了。告诉他那幅画叫《破晓》。
但他们说,如果那个人忘记了你,你可以去找他,让他想起你。也有人说,你也可以忘记他,去认识新的人。